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人员定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6/06/27

校发201134

为了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与管理,合理配置实验室人力资源,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行,提高大型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验室设置、规模、任务、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编原则

1、分类计算原则。根据实验室人员工作任务的不同,分类核算编制。

2、满负荷任务原则。以满负荷任务核算为依据,确定实验室的保障编制数。

二、定编范围

实验室人员的定编范围:学校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等的定编,不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三、定编核算具体办法

实验室人员编制数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验室人员总编制数为NN=N1+N2+N3+N4+ N5+N6+ N7

N1:实验教学辅导编制数

N2:大型仪器设备教学编制数

N3:开放运行管理编制数

N4: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编制数

N5:固定资产管理编制数

N6:补贴编制数

N7:机动编制数

1、实验教学辅导编制数N1

实验教学辅导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实验主讲教师完成实验教学及辅导、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准备、实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一般性维护、实验教学信息统计与整理及承担一定数量的实验教学等。

1)一般性实验室

实验教学辅导编制数N1=(∑实验中心(实验室)实验教学人时数)/21600

实验教学辅导按照每个编制标准人时数21600计算。人时数为教学计划内规定的实验课人时数,由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准。

2)语音室、机房类实验室

由于语音室、机房类实验室协助辅导实验的工作量相对较小,实验教学辅导编制数需分别在原有编制数基础上乘以一定的系数:

N1(语音室)=0.15*(∑实验中心(实验室)实验教学人时数)/21600

N1(机房类实验室)=0.4*(∑实验中心(实验室)实验教学人时数)/21600

2、大型仪器设备教学编制数N2

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实验主讲教师完成大型仪器设备教学及辅导、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准备、大型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一般性维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

大型仪器设备教学编制数N2= 大型仪器设备教学机时数÷1080

3、开放运行管理编制数N3

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编制数N3=J×开放人时数/900

J为计算系数。上机类实验、语音室实验R取值0.012,综合设计、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研究生实验R取值0.02,各类学科竞赛、SRTP(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等的J取值0.06

开放运行管理每个编制需要达到的人时数见下表:

项目

每个编制需要达到的人时数

上机类实验、语音室实验

900/0.012=75000

综合设计、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研究生实验

900/0.02=45000

各类学科竞赛、SRTP

900/0.06=15000

 

实验室开放需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备案,开放人时数需经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4、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编制数N4

作为实验教学辅导编制的补充,每10个实验教学辅导编制配1个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编制。

实验教学仪器维护维修编制数= N1×10%

5、固定资产管理(含台账物管理、信息统计等)编制数N5

固定资产单套原值10万以下的,按设备资产总值每1500万元一个编制计算,固定资产单套原值在10- 40万之间,按每400台套数一个编制计算,固定资产单套原值在40万以上,按每200台套数一个编制计算。

固定资产管理编制数=10万元以下设备资产总值(万元)/1500+10万元到40万元设备台(套)件数)/400+40万元以上设备台(套)件数)/200

6、补贴编制数N6

补贴编制及补贴范围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贴编制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给予补贴编制0.5个。

7、机动编制数N7

机动编制主要用于上岗培训,仪器功能开发,设备改造升级、实验室建设立项等。此编制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需要全校通盘考虑使用。

三、定编说明

1、非从事教学实验和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占用本系列的编制数。

2、各单位实验室人员总编制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定该单位的编制数。

3、各单位实验室人员编制数,由实验室与设备处会同人事处、教务处报学校核定后执行。

四、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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