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8号)精神,结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要求,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总则
学院2020年“数学”、“空间天气学”、“应用统计”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工作、提升招生选拔水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并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2、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证件核对等工作;负责制定复试细则,包括复试工作方法、评分标准等,并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每一位考生进行面试评分。
三、学校已下达的招生计划
1、数学专业招生计划为35人(含推免生2人)。
2、空间天气学专业招生计划为5人。
3、应用统计专业招生计划为30人(含推免生1人)。
四、复试分数线
我校地处一类地区,在执行教育部一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为:数学一志愿复试比例为1:1.3,43位考生进入复试;空间天气学为一志愿复试比例为1:1.2, 6位考生进入复试;应用统计一志愿上线生源全部进入复试,共18位考生,调剂复试计划11人,调剂比例1:2,调剂复试人数为22人。
五、复试考生
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是否进入复试名单(线上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
2.推免生:通过2019年10月推荐免试考核的考生,已经取得拟录取资格,不参加本次复试。
六、复试形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所有复试环节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考生登录方式:直接百度搜索“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也可使用浏览器登录https://bm.chsi.com.cn,然后选择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即可,考生面试采用“双机位”。进入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面试开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使用手机设备的用户请先安装学信网App。其他使用信息请详细阅读系统内提供的考生操作手册。
七、调剂复试
根据2020年生源情况,我院“应用统计”专业接收调剂生,具体复试时间待定(5月下旬)。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满足教育部一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要求;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自学考试、成人教育除外);
4.一志愿报考专业或考试课程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5.接收学术型及专业型考生调剂,但志愿报考专业或考试课程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6.“少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具体调剂信息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公告。
八、复试程序及安排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缴费、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一)复试准备工作
1.资格审查材料根据前期公布的复试须知通知的要求将准备好的PDF文档上传至网上复试系统。凡未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费80元/人通过网上复试系统缴纳,缴费时间为5月9日至13日。
3.心理素质测试:登录心理测试网站完成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
二)复试具体内容
复试分组进行,每人面试总时间为30分钟。复试命题内容包含专业课、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和思想品德考核。
1.专业课测试(总分150分):考试内容参考前期公布的考试大纲,采用网上回答形式,题目为开放性、综合性的问答题。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主要包含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创新及应用能力等。外语测试主要包含考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3.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安排
考生分组和面试顺序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全体考生在面试开始1小时前做好候考准备,面试过程中考生手机保持畅通并调成振动模式(如出现网络问题,复试专家组将第一时间通过手机联系考生)。
1.应用统计(5月18日上午9:00-12:00)
应用统计 | ||||
批次 | 时间 | 分组 |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
1 | 9:00-9:30 | 考生01 | 考生02 | 考生03 |
2 | 9:30-10:00 | 考生04 | 考生05 | 考生06 |
3 | 10:00-10:30 | 考生07 | 考生08 | 考生09 |
4 | 10:30-11:00 | 考生10 | 考生11 | 考生12 |
5 | 11:00-11:30 | 考生13 | 考生14 | 考生15 |
6 | 11:30-12:00 | 考生16 | 考生17 | 考生18 |
2.空间天气学(2020年5月18日下午14:00-17:00)
空间天气学 | ||
批次 | 时间 | 分组 |
1 | 14:00-14:30 | 考生01 |
2 | 14:30-15:00 | 考生02 |
3 | 15:00-15:30 | 考生03 |
4 | 15:30-16:00 | 考生04 |
5 | 16:00-16:30 | 考生05 |
6 | 16:30-17:00 | 考生06 |
3.数学(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数学 | ||||||
批次 | 时间 | 分组 |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
1 | 9:00-9:30 | 考生01 | 考生02 | 考生03 | 考生04 | 考生05 |
2 | 9:30-10:00 | 考生06 | 考生07 | 考生08 | 考生09 | 考生10 |
3 | 10:00-10:30 | 考生11 | 考生12 | 考生13 | 考生14 | 考生15 |
4 | 10:30-11:00 | 考生16 | 考生17 | 考生18 | 考生19 | 考生20 |
5 | 11:00-11:30 | 考生21 | 考生22 | 考生23 | 考生24 | 考生25 |
6 | 13:30-14:00 | 考生26 | 考生27 | 考生28 | 考生29 | 考生30 |
7 | 14:00-14:30 | 考生31 | 考生32 | 考生33 | 考生34 | 考生35 |
8 | 14:30-15:00 | 考生36 | 考生37 | 考生38 | 考生39 | 考生40 |
9 | 15:00-15:30 | 考生41 | 考生42 | 考生43 |
九、录取及收费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2.体格检查安排在拟录取结束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
4.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5.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将完整的本人人事档案(或调档函回执)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6.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查批准。正式录取通知书拟定2020年6月底前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录取考生占用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必须珍惜入学机会,保证按时报到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业、出国、选调生、公务员等等)放弃入学资格。
7.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保留学籍政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我校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国防生、推免生中的支教团考生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学籍。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学籍,必须出具证明材料,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附件3),在2020年5月30日前提交至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生院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及保留学籍手续。
十一、学费标准
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参考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网址:https://cwc.nuist.edu.cn。
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安排住宿,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
十二、其他
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