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交流生学分互认管理规定(试行)
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目前我校与国外(境外)高校间的学生交流活动日益增多,为规范本科交流生学分互认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本科交流生的界定
本科交流生(以下简称交流生)指的是按学校或学院与国外(境外)高校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课程实验班)派出的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课程的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基本原则
1、交流生在交流学校选课时应尽量参照我校的培养方案或两校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选课,尽量选择与本专业该学年(或该学期)相对应的课程;
2、交换生在交流学校学习时每学期应至少完成15学分的课程;
3、本着鼓励交流、弹性认定的原则,在国外(境外)修读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直接转换,其他课程可作为选修学分认定;
4、对无法通过替代完成的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学生应以跟随下一级学习的方式进行补修;
5、交流生在交流学校所选课程如未提供学分数或学分数与我校的学时学分对应关系差异较大时,可根据实际修读的学时按我校的学时与学分对应关系予以认定;
6、交流生在国外(境外)修读的实验类、实习类课程可视具体情况替换为我校培养方案中的实践环节等学分;
7、短期派出项目(如:科研课题、文化项目、游学等),可视具体情况替换为我校培养方案中的社会实践、认识实习等学分。
三、交流生的成绩与学分认定程序
1、交流生在派出前应认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交流生学习计划安排表》,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认定后实施,原件教务处留存,学生本人、学院留存复印件。
2、交流生应于交流结束后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交流生成绩与学分认定申请表》、交流学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修读课程的大纲及简介等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以便进行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手续;为方便学院及时掌握情况、指导交流生在国外(境外)有计划地学习,派出一年及以上的交流生须每年进行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工作。
3、交流生在交流学校修读课程的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经专家组讨论认定后由分管院长审核,在同意转换的课程后面签字盖章,并报教务处审批;
4、经审批后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交流生成绩与学分认定申请表》和成绩单复印件教务处留存,申请表复印件及相关成绩认定材料由交流生所在学院留存。
四、本规定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交流生学分互认管理规定(试行)
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目前我校与国外(境外)高校间的学生交流活动日益增多,为规范本科交流生学分互认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本科交流生的界定
本科交流生(以下简称交流生)指的是按学校或学院与国外(境外)高校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课程实验班)派出的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课程的认定和学分转换的基本原则
1、交流生在交流学校选课时应尽量参照我校的培养方案或两校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选课,尽量选择与本专业该学年(或该学期)相对应的课程;
2、交换生在交流学校学习时每学期应至少完成15学分的课程;
3、本着鼓励交流、弹性认定的原则,在国外(境外)修读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直接转换,其他课程可作为选修学分认定;
4、对无法通过替代完成的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学生应以跟随下一级学习的方式进行补修;
5、交流生在交流学校所选课程如未提供学分数或学分数与我校的学时学分对应关系差异较大时,可根据实际修读的学时按我校的学时与学分对应关系予以认定;
6、交流生在国外(境外)修读的实验类、实习类课程可视具体情况替换为我校培养方案中的实践环节等学分;
7、短期派出项目(如:科研课题、文化项目、游学等),可视具体情况替换为我校培养方案中的社会实践、认识实习等学分。
三、交流生的成绩与学分认定程序
1、交流生在派出前应认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交流生学习计划安排表》,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认定后实施,原件教务处留存,学生本人、学院留存复印件。
2、交流生应于交流结束后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交流生成绩与学分认定申请表》、交流学校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修读课程的大纲及简介等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以便进行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手续;为方便学院及时掌握情况、指导交流生在国外(境外)有计划地学习,派出一年及以上的交流生须每年进行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工作。
3、交流生在交流学校修读课程的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工作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经专家组讨论认定后由分管院长审核,在同意转换的课程后面签字盖章,并报教务处审批;
4、经审批后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交流生成绩与学分认定申请表》和成绩单复印件教务处留存,申请表复印件及相关成绩认定材料由交流生所在学院留存。
四、本规定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