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文军 詹筱茹
副组长:朱 建 邱章强
成 员:官元红 丁 建(教师代表) 李顺杰(教师代表)
王 辉(专职监督人员)
秘 书:尚 林
2. 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学科 |
备注 |
1 |
刘文军 |
教授 |
数学、统计学 |
组长 |
2 |
姚 卫 |
教授 |
数学 |
副组长 |
3 |
曹春正 |
教授 |
数学、统计学 |
组员 |
4 |
吴斌 |
教授 |
数学 |
组员 |
5 |
官元红 |
教授 |
数学、统计学 |
组员 |
二、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数学与统计学院2027年推免名额30人,各专业推免名额如下:
专业
|
推免名额 |
数学与应用数学(省拔尖人才培养基地) |
9 |
数学与应用数 |
4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8 |
应用统计 |
9 |
合计 |
30 |
注:如果某专业的报名人数少于分配名额数,则多余名额按人数比例分配到其他专业。
三、推荐条件
推荐工作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荐遴选的重要内容。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把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申请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必修课无不及格或补考记录。
(四)前三年必修课(按课程首考成绩计算,不含体育)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列年级前40%;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每年位列专业前50%。
(五)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500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或TEEP)6.5分以上(其中听、说、读、写四个单项分数5.5分及以上),或者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四、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包括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学业成绩按学生前三学年必修课(课程首考成绩,不含体育)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取。综合素质以学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服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成果或荣誉按一定权重计分。
(二)学生在上述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可按最高分项计算)。综合素质分的计取范围和办法详见《推免加分细则》。
(三)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论文和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荐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排名办法
申请参加推荐的学生分专业按推荐名额进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在最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以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逐一比对,直至有差别为止。
六、工作程序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工作程序、排名办法等方面,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
(二)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加分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参军服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申请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成果或经历,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并根据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公示拟推荐人选。公示时间:9月8日-9月10日,地点:藕舫楼617门前橱窗。
(五)日程安排
8月31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7年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
9月2日16:30前:接收推免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与符合加分证明材料一起交至藕舫楼617,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lhy620@126.com。
9月8日前:学院完成报名资格审核、材料审核、成果鉴定等,对申请学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拟推荐名单,并将相关推荐材料报教务处。
9月12日左右: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9月20日:学校公布推免名单,推免名单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并按要求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上报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和备案。
七、其他事项 (含申诉渠道)
(一)推免生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 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在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者。
(二)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也不得再申请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院校或用人单位。
(三)符合推荐条件但自愿放弃推荐申请者应提交书面放弃推荐声明,交由学院留存。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校纪检监察机构邮箱:jiwei@nuist.edu.cn。
联系人:尚老师,电话:(025)58731160
办公地点:藕舫楼617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