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期开始,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在实践教学系统填写本学期实践课表、实习计划等,于第一周内到数学教育实验中心确认,并将实验所需的硬件及软件环境要求报教学中心,以便统一安排实验。
二、实验课程必须使学生明确实验内容,布置学生预习,做好必要的实验准备工作。
三、每次上课指导老师须提前5分钟到教室,中途不得擅自离岗。
四、第一次上实验课程,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实验管理规定。
五、实验指导教师每次上课前,应填写《实验室运行使用记录本》,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在实验室内巡视,解答学生的问题,不得做其他与指导实验无关的事情。
六、数学建模竞赛期间,数学建模指导教师应在所带小组隔间内积极指导,避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参赛学生,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竞赛任务。
七、实验课期间指导教师负责实验室秩序和安全,禁止学生乱丢杂物,随意走动,违章操作,玩游戏等。
八、实验过程中若设备出现故障,指导教师应及时告知中心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维护。
九、实验课结束时,如果下一课次的实验指导教师未到,指导教师不允许下一课次学生进入实验室,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开。
十、变更实验课安排时间,应提前一周与数学教育实验中心联系沟通。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教育实验中心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