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仪器设备更好地发挥作用、保障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以及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设施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所有设备属于学校固定资产,其所有权归学校,教师和学生只有使用权,因退休、调出本校、长期病假的及学生毕业离校,应收回设备。
二、学院设备采用“借用保管”方式,实行教师和学生本人专管专用,借用人必须填写《设备借用登记表》,中途不予调换,严禁私自调换。借用期间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遗失或人为损坏,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
三、服务器及空间天气观测平台安装到位后,放置在固定位置,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并由实验中心指定教师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在服务器和平台上安装软件和保存资料,学生或教师使用服务器和平台必须得到实验中心的许可,并备案。
四、空间天气观测平台属高端精密仪器,由专人保管和使用,并及时对观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备份
五、无工作需要不得擅自拆卸平台系统或服务器零部件,严禁更换配套设备,不得擅自删除、移动、更改数据,不得故意破坏系统,使用过程中不得用力拉扯电源、鼠标等线缆。
六、使用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除支持热插拔的USB接口设备外,严禁设备工作时带电热插拔各接口设备。
七、不得在平台系统或服务器上使用带有病毒和木马的软件、光盘和可移动存储设备,如需使用,先做好病毒检测,不得利用学科平台或服务器从事工作和学习以外的事情。
八、管理员账户和口令应严格保密、定期修改,以保证系统安全,防止对系统的非法入侵。
九、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工作,记录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教育实验中心
201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