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村官、选调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仅供参考)

发布者:郭帅发布时间:2013-01-14浏览次数:1330

    大学生村官

 

选聘生,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简称。又有称法为大学生“村官”。系是特指从2008年开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各省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的一项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的工程。目的是从广大高校应届和近几届毕业生中,选择聘用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既有利于发挥大学生眼界宽、知识丰富的优势,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组织为民服务质量;也有利于大学生自身丰富人生阅历,在基层经受磨练,培养同基层群众的深厚感情;同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还有利于为党和国家培养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改变近几年直接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公务员多,而从农村基层一线招录公务员少的格局,【说明:山西等省市举行的每年招近万名大学生村官不属于选聘生】选聘生与之前一些省市的“大学生村官”是有明确的差别。

各省委组织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选聘生报考条件,一般需具备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政治身份,在大学中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三好”学生等荣誉的毕业生也可以报名。由省委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多数省份的选聘生考试在3到6月份进行,省内学生一般要求报考原籍所在县。按照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为1:1.5),之后是体检,公示等手续。

 

 

 

 

选调生

 

   选调生职位  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其职位为“选调生职位”。江苏省一般每年二月初报名。
  选调生与各单位招录的国家公务员都是国家公务员。不同点主要有:一是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学生干部、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二是培养目标不同。选调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三是选拔程序不同。选调生的选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四是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    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1.计划落实方式: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2.实施过程:

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通知》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支一扶报名录取流程图

3.时限: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4.就业服务及政策


  三支一扶颁奖

(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2010年起,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这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4大基层就业项目之一。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提出:国家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对该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二○○三年六月八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 ,决定从2003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基层司法援助、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实施情况

5年来,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已招募33920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26个省(区、市)500多个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以上11个专项行动的志愿服务。其中12243名志愿者服务两年,5年累计在岗服务人数为46163人次。加上北京、辽宁、河北、江苏等23个省(区、市)实施的地方项目派遣的38000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总规模达到71920人。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西部就业,也可以自主择业或流动就业。财政部、人事部对志愿者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首年计划招募5000-6000名志愿者。站在执政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这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并形成制度,目前全国共有西部计划志愿者48000余名。

鼓励青年知识分子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去经受磨练,健康成长,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动员大学生到西部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对于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渠道,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创办时间

2003年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主要服务地

西部计划的服务地主要是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个省(区、市)加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

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2009年宣传口号:“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选拔标准

选拔资格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1个月以上的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

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11)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

笔试、面试

5月26日起,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

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统一体检

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公示

6月中旬,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全校公示3天,并将公示结果报省项目办。

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根据面试、体检、公示情况,最后确认录取人员名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

赴西部参加志愿服务的,由各基层团委负责推荐递补人员入选。

审定确认

6月下旬,经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志愿者发《报到通知书》(注明

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

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本段专项设置

专项设置主要围绕党政中心大局、西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青年学生的服务意愿等,凸显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特点。2011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以上7个专项中,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分别为原支教、支农、支医专项更名,并将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纳入基础教育专项实施;保留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根据中央关于援疆、援藏工作的要求以及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新设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新设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之前开展的灾后重建、新疆双语教学专项不再在全国范围实施,由所在省级项目办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实施。

基础教育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农业科技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医疗卫生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围绕西藏、新疆、兵团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编辑本段服务保障

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 经费保障。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3. 志愿者服务期至少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 .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编辑本段服务年限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

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加西部计划到基层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基层工作经验,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参加相关公务员定向考录等相关优惠政策。各地要根据公务员考试需具备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新规定,在保持“服务期1到3年”选择空间的基础上,推动更多的志愿者选择两年以上服务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编辑本段服务内容

1.支教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中小学校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师范类专业优先选拔。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2.支医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为期1-2年的医疗卫生工作。

招募对象:医学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3.支农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农业(林业、水利)技术站从事为期1-2年的农业科技、扶贫工作。

招募对象: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4.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乡镇的团委开展1-2年志愿服务,一般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兼任一个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联系村的团委书记。

实施规模:1000人左右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组织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选拔。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5.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在西部地区和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等15个省(区、市)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及安装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农村中小学,开展为期1年的技术指导和巡回培训工作。

实施规模:1000人左右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熟悉计算机、互联网基本操作。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6.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检察院从事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

实施规模:400人左右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28个省(区、市)的法律、中文、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7.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司法行政部门从事为期1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实施规模:310人左右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区、市)的法律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8.基层人民法院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基层人民法院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

实施规模:270人左右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4个省(区、市)的法律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9.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国家开发银行、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开发性金融协议已经覆盖的西部计划服务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开展为期1年的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工作。

实施规模:500人左右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区、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经济、金融、农业等相关专业优先选拔。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10.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的乡镇、街道综治办从事为期1-2年的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

招募规模:50人左右。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北京、内蒙古、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青海、宁夏等8个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有奉献精神的应届毕业生,法学、社会学、管理学和农学及相关专业优先。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1]

编辑本段奖励制度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2]

编辑本段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2012年8月1日起)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50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3]

编辑本段培训上岗

1. 集中派遣培训

7月26日、27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需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苏北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下简称“苏北计划”)由江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苏北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一、工作内容

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推荐、选拔面试、体检培训和集中派遣等程序从我省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募700名志愿者,到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所辖县(市、区)的村(社区)、乡镇(街道)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及沿海开发战略、苏北工业化发展需要的工业、经济、法律、外贸、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二、宣传口号

1、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2、因为这个选择,江苏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3、用一段青春岁月换一辈子难忘回忆。

三、工作步骤

(一)申报审核服务岗位。4月上旬,由各服务县(市、区)项目办申报服务岗位。教育岗位要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岗位信息和数量由省项目办审核并录入“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

(二)宣传动员。从4月下旬起,运用当代青年所接受和喜爱的网络、移动传媒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手机报、个人邮箱、微博等,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发布苏北计划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要增强新闻敏锐性,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支持,坚持重在策划、重在基层,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招募录取。

1、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报名学生登陆江苏共青团网和江苏志愿服务网的“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苏北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2、选拔

(1)选拔标准。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对报考村官而未被录用同时报名参加苏北计划的大学生优先录用,村官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苏北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加苏北计划。

(2)面试。面试分学校面试和省项目办集中面试两部分。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进行心理测试,根据考察和测试结果在“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填写高校审核意见。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并报省项目办审核。5省项目办组织集中面试,集中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统一体检。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在宁高校由省项目办统一体检;苏北五市由市项目办统一体检;其余各市由省项目办指定一所高校(按往年惯例)牵头体检。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医院。

本着对志愿者和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市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负责体检单位承担。

(4)公示。6月中旬前,高校项目办公布体检通过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5)录取。6月中旬,高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并代表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6)督导检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选拔录取阶段,省项目办将到各地、高校对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环节。

(7)审定确认。6月中旬,省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8)报送总结。6月下旬,高校项目办将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和招募工作总结一并报省项目办。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派遣。

7月下旬,省项目办举办大学生志愿服务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派遣志愿者赴苏北五市志愿服务。

四、政策支持

参加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还享受以下政策:

1、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40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3、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4、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5、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6、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连续计算工龄。

7、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江苏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招考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1门单科加5分的政策。

8、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9、服务期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10、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0〕12号]的规定,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